1.四层内走道超20米未设置排烟;(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11第8.2.2.10 条之规定)
1. 楼梯口安全出口标志设置错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 楼梯间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疏散楼梯内摆放杂物,影响人员疏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1.私家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楼梯间堆放杂物阻塞安全疏散通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疏散楼梯堆放大量货物,占用疏散楼梯间宽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室内消火栓外观破损,未配置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阀体缺少接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缺少应急疏散指示标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厨房电锅、电灯的电线敷设不符合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除患攻坚 守安全底线 解安全隐患 包头消防紧握“安全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jinnian金年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