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栏目:建筑装饰五金 发布时间:2024-06-14
金年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 0508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公司对相关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 0508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公司 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2亿元,同比增长32.28%,公司主营风电、光伏、紧固件及其他四大业务板块,分业务板块看,风电行业收入增长7.22%,毛利率24.97%,同比增加10.45个百分点;光伏行业收入增长113.28%,其中光伏加工业务毛利率27.91%,同比增加 15.64个百分点;紧固件行业收入增长110.65%,毛利率23.57%,同比增加1.83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增长133.87%,毛利率-9.83%,同比减少 9.40个百分点。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51亿元,同比增长77%。

  请公司补充披露:(1)四项业务近两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名称,对应具体交易产品类别、交易金额、产品单价、期末往来款余额;(2)四项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对应交易金额、账龄、坏账计提等情况;(3)收入增长较快的具体业务或产品,对应应收账款及占收入比重情况,并结合销售经营模式、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等,说明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否和同行业趋势相符,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4)就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具体业务或产品,结合单位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动、成本结构变动、市场及主要客户变化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5)其他行业业务模式、具体内容,主要客户、负毛利销售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四项业务近两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名称,对应具体交易产品类别、交易金额、产品单价、期末往来款余额

  序号 客户 产品类别 2023年度交易金额 单价区间(万元/套) 期末往来余额

  注1:客户相关期末往来余额正数金额分别列示在“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科目列示,负数金额在“合同负债”科目列示;供应商相关期末往来余额正数金额在“应付账款”科目列示,负数金额在“预付款项”科目列示。

  注2:零部件类包括转子、定子、塔筒等各类风电产品,种类繁杂且多为非标件不具可比性,故暂不披露单价。

  序号 客户 产品类别 2022年度交易金额 单价区间(万元/套) 期末往来余额

  2023年风电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新增济钢供应链(济南)有限公司,变动原因为公司2023年风电业务部分迁移至连云港,风电业务主要材料钢材由山东钢铁供应,而济钢供应链(济南)有限公司作为山东钢铁的贸易商直接与本公司发生交易。考虑到地理位置及运输成本,故2023年与济钢供应链(济南)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大幅增长。

  序号 客户 产品类别 2023年度交易金额 单价区间(万元/MW) 期末往来余额

  5 (客户5)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光伏工程 4,759.60 4,865.59

  注2:对客户5含税收入金额为5,265.59万元,不含税收入金额为4,759.60万元,于2023年12月确认收入,截止期末收款400万元,期末往来余额为4,865.59万元。截止回复日,期后收款金额为4,078.00万元。其中工程消耗性材料信用期政策为“设备到场后支付60%,验收合格后支付37%,质保期满两年后支付质保金3%”;建安工程信用期政策为“竣工结算后最高付至结算价款的97%,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质保金3%”。

  序号 客户 产品类别 2022年度交易金额 单价区间(万元/MW) 期末往来余额

  5 (供应商10)天津市崇杨工贸有限公司 卷板/热轧卷板/镀锌铝镁带钢 1,991.15 4~6元/kg -

  2023年光伏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新增有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万鸿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硕宽贸易有限公司,变动原因为:(1)2023年光伏业务量增加,客户正泰集团指定唐钢、首钢、烨辉等钢厂为材料品牌,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为唐钢贸易商,上海硕宽贸易有限公司为烨辉钢铁贸易商,该两家贸易商结算政策较为宽松,故2023年采购金额大幅上升。(2)2023年子公司振江电力新增制管业务,客户指定酒钢、首钢等钢厂为材料品牌,成都万鸿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酒钢贸易商,故2023年采购金额大幅上升。

  序号 客户 产品类别 2023年度交易金额 单价区间(元/个) 期末往来余额

  注2:客户2产品单价区间较高,主要是因为该客户的产品非单个紧固件,为组合件紧固件,分别由紧定螺钉、圆柱销、销轴、滑套、圆T轴等紧固件组装成型,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组合装配精度较高。

  序号 客户 产品类别 2022年度交易金额 单价区间(元/个) 期末往来余额

  2 (客户7)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汽车紧固件 533.34 2~4 328.35

  5 (供应商10)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线年紧固件业务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上海永协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亚飞紧固系统(太仓)有限公司,变动原因为2023年海外紧固件业务量增加,上海永协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亚飞紧固系统(太仓)有限公司为海外业务的主要供应商,故本期采购量较2022年大幅增加。

  注2:对客户3含税收入金额为1,394.16万元,不含税收入金额为1,233.77万元,主要于2023年11月确认收入,截止期末收款13.22万元,期末往来余额为1,380.94万元。截止回复日,期后收款金额为100万元。信用期政策为“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正确发票后60天支付100%货款”。

  1 (客户6)张家港亚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 937.14 0.85

  3 (客户8)山东国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 616.80 333.48

  5 (客户10)上海圣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 435.14 -

  注2:供应商9 2022年度其他业务采购金额为224.96万元,小于期末往来余额357.32万元,原因为该供应商同时为风电业务供应商,2022年度风电业务采购金额为269.11万元,2022年度合计采购金额为494.07万元,大于期末往来余额357.32万元。

  2023年其他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1)钢结构件业务量增加,常州冠涛商贸有限公司、江苏腾楚贸易有限公司为该业务供应商,本期交易金额增加。(2)SEACON SHIPS MANAGEMENT (NINGBO) LTD.为船务公司,负责提供船员劳务、船上物资等,Bremer Lloyd Logistics GmbH & Co. KG负责出租船只的卸货工作,2023年香港荣太船舶租赁业务量大幅上涨,故该两家供应商交易金额增加。

  二、四项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对应交易金额、账龄、坏账计提等情况

  4 (客户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825.00 3年以上 825.00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对应交易金额 账龄 计提坏账金额 业务模式

  注1:客户13 含税收入金额为437.27万元,不含税收入金额为386.97万元,2023年各月均有确认收入,截止期末收款347.15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11.63万元。截止回复日,期后收款金额为308.01万元。信用期政策为“货物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按买受人发布的开票信息数据结算。经出卖人同意,付款期限及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执行,由出卖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90天付款”。

  注2:客户16应收账款余额大于交易金额的原因为,子公司江苏振江鼎晖锂能新材有限公司销售锂矿,为代理人角色,该业务模式采用净额法核算,实际交易总额为11,324.90万元。

  江苏振江鼎晖锂能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鼎晖”)主要从事锂矿贸易业务,振江鼎晖根据客户需求寻找货源及供应商,销售和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相近且背靠背交易,从供应商处直接发货给客户,故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因为供应商通常在到货后支付大部分货款,而客户一般会给予一定信用账期,且部分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所以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振江鼎晖2023年单体营收522.30万元,总资产2,425.99万元,净资产610.84万元,净利润100.8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8.4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1,984.26万元。2023年振江鼎晖前五名客户、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 产品类别/业务模式 还原为总额法的交易金额 收入金额 期末往来余额

  5 四川三江新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锂云母/贸易 2,085.69 29.32 -

  三、收入增长较快的具体业务或产品,对应应收账款及占收入比重情况,并结合销售经营模式、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等,说明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否和同行业趋势相符,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各类产品受产业政策、产能提升及下游需求向好的影响,收入规模增长迅速,公司营业收入为384,162.25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2.28%。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7%,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注:“风电产品”和“风电-船舶租赁”在公司2023年度公告中合并为“风电行业”。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期仍然以风电及光伏产品收入为主,占比达到整体主营业务收入的85%左右;紧固件产品为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底特)主要产品;风电-船舶租赁收入为子公司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运维平台租赁收入;其他则主要为子公司荣太(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荣太)自营运输船收入和本期新增子公司江苏振江鼎晖锂能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鼎晖)和南昌振江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锂电)的收入,因金额较小且并非上述几类业务,故分类于其他。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较之于上期上升约33.09%,增量约9.32亿元,主要源自于风电产品、光伏产品、紧固件产品三大类产品收入的上升,其中风电产品收入增幅7.72%,拉动收入上升约1.54亿元,光伏产品收入增幅113.28%,拉动收入上升约5.13亿元,紧固件行业产品收入增幅110.65%,拉动收入上升约2.00亿元,三大主要产品类别的收入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公司风电产品类别较多,其中主要类别为整机类产品以及各零部件类产品,本期风电产品收入较上期增加1.54亿元,增幅为7.72%,主要为转子类收入的增加。转子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销售单价由上期的平均每套66.53万元上升至本期的平均每套77.45万元,另一方面销售数量由上期的521套上升至本期的593套。

  公司2023年度风电类产品应收款项余额占销售收入与同期数据相比,未见异常。

  2023年度公司风电行业收入同比增长7.72%,同期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值同比增长3.41%,公司风电产品受益于海外风电客户业务快速发展,呈现持续增长态势,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本期公司风电产品收入相比上期出现一定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为老客户西门子歌美飒集团对公司风电零部件类产品采购量的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给予风电类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符合公司一贯执行的政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公司本期光伏产品收入较上期呈现大幅上升,约上涨113.28%,收入增幅约5.13亿元,主要系光伏支架带来的收入增加,拉动本期收入上升了4.00亿元。公司于2021年开拓了新客户正泰集团,该客户自2021年以来对公司的采购量持续攀升,本期光伏产品收入上升主要源自该客户,同时公司本期光伏产品的客户群体发生了部分变化,新增了较多新能源行业的客户,如IDEEMATEC、GONVARRI等。

  公司2023年度光伏类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客户回款进度较2022年度明显提升。

  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收入平均值增长61.85%,公司光伏产品收入增长113.28%,公司光伏产品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但变动比例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由于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以光伏支架为主,而光伏支架产品对第一大客户正泰集团销售占比较高,光伏产品销售收入主要受正泰集团订单量波动的影响,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信博、清源股份销售规模较大且客户分散程度较高,波动比例较小。

  本期公司光伏产品收入较之于上期出现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原因为,一方面老客户正泰集团对公司光伏支架采购量的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对国内外新客户的开发,综合带动了本期光伏产品收入的攀升。报告期内,公司给予光伏类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符合公司一贯执行的政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公司紧固件产品主要系子公司上海底特向汽车、铁路、工程机械、电子、风电等行业提供的螺母、螺栓等,2019年起上海底特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公司紧固件产品的销售品类较为单一均为螺丝螺母,2019至2023年,公司紧固件行业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7,312.26万元、19,741.58万元、18,055.07万元、18,114.92万元和38,158.71万元,公司紧固件业务收入在2019-2022年保持相对稳定,在本期出现了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新增海外光伏行业客户,上期光伏行业紧固件实现销售0.57亿元,因本期光伏行业向好,实现销售2.34亿元,剔除光伏紧固件后其他行业紧固件未发生明显变化。

  公司 2023年度紧固件类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客户回款进度较 2022年度明显提升。

  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收入较为稳定,略有下降,公司本期紧固件产品收入出现大幅上升,增长110.65%,公司紧固件产品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较大,主要系由于本期光伏客户开始向公司进行大量采购,大幅抬高了本期公司紧固件产品的收入。

  本期公司紧固件产品收入较之于上期出现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原因为2022年新增光伏紧固件客户,该客户上期开始向公司采购紧固件,本期采购量大幅上升,带动了本期结构件产品收入的攀升。报告期内,公司给予紧固件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符合公司一贯执行的政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四、就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具体业务或产品,结合单位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动、成本结构变动、市场及主要客户变化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较上期出现大幅攀升,自14.33%上升至20.72%,增加了6.39个百分点,各类产品销售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注1:“风电产品”和“风电-船舶租赁”在公司2023年度公告中合并为“风电行业”。

  本期公司毛利率较上期有所上升,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自上期的 14.33%上升至本期的20.72%,增长约6.39%,综合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受到风电产品的影响,该产品系列的毛利率自上期的10.29%上升至本期的22.06%。从具体产品类别来看,除“风电-船舶租赁”和“其他”外,其他主要主营类别毛利率均呈现上升态势。

  公司风电产品主要包括转子类、定子类、塔筒等,主要产品类别中转子类、定子类、塔筒、运输支架、刹车盘、定子片的毛利率均呈现上升趋势,具体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①转子类产品本期毛利率31.35%,上期毛利率17.67%,增加13.68个百分点;

  ②定子类产品本期毛利率12.74%,上期毛利率8.85%,增加3.89个百分点;

  ③塔筒类产品本期毛利率37.73%,上期毛利率12.88%,增加24.85个百分点;

  ④运输支架类产品本期毛利率32.51%,上期毛利率10.32%,增加22.19个百分点;

  ⑤刹车盘类产品本期毛利率22.92%,上期毛利率2.87%,增加20.05个百分点;

  ⑥定子片类产品本期毛利率35.73%,上期毛利率9.63%,增加26.10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风电产品类别占风电产品总收入约 48.68%,大幅拉动了本期风电产品毛利率的攀升。

  公司光伏产品主要包括光伏支架、光伏加工和光伏工程等,其中光伏工程系本期新增的光伏产品类别,毛利率为15.34%,由于高于上期平均光伏产品毛利率12.06%,因此对本期光伏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依然起到了拉动作用,光伏支架和光伏加工本期与上期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①光伏支架类产品本期毛利率12.31%,上期毛利率12.20%,增加0.11个百分点;

  ②光伏加工类产品本期毛利率21.91%,上期毛利率12.27%,增加15.64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三大类光伏产品中光伏支架类产品收入占比较大,占光伏产品总收入约87.57%,该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较小,致使本期光伏产品毛利率仅出现了小幅上升,上升了1.06%,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较小。

  紧固件产品本期产品毛利整体较为稳定,较之于上期仅出现了小幅波动,上升了1.83%,对综合毛利影响较小。

  船舶租赁板块,本期毛利率亦相对稳定,较之于上期仅出现了小幅波动,下降5.28%,由于毛利率仍高于上期综合毛利率,因此仍对综合毛利产生了拉动作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本期公司整体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的上升,主要系受到风电产品毛利上升的影响,故主要对风电产品的毛利率波动进行分析。

  由上表可知,公司风电产品由整机类和零部件类构成,其中整机类毛利率较上期呈下降趋势,自12.32%下降至11.93%,零部件类毛利率均呈上升趋势。自9.00%上升至26.05%,故本期风电产品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受零部件类风电产品的影响。

  公司零部件类风电产品主要包括转子类、定子类、塔筒类、定子片类等,收入占比达56.42%,其中:

  ①转子类产品本期平均销售单价为单套 77.45万元,上期平均销售单价为单套66.53万元;

  ②定子片类本期平均销售单价为单套 24.82万元,上期平均销售单价为单套15.33万元;

  ③定子类产品本期平均销售单价为单套 4.99万元,上期平均销售单价为单套5.86万元;

  ④塔筒类产品本期平均销售单价为单套225.47万元,上期平均销售单价为单套226.15万元。

  公司零部件类风电产品公司的收入主要采用欧元进行结算,本期与上期欧元汇率波动情况如下:

  根据近年来欧元汇率走势情况,2021年9月欧元汇率持续下跌,2022年全年欧元汇率整体处于低位状态,2023年欧元汇率逐渐回升,至2023年三季度处于最高位。公司直接销售给境外客户时,2023年欧元结算使用的平均汇率约为7.5982,2022年使用的平均汇率约为7.0731,上升7.42%;由子公司销售给境外客户时,2023年使用的平均汇率约为7.6271,2022年欧元结算使用的平均汇率约为7.0511,上升8.17%。

  因此,公司在以出口为主的情况下,2023年欧元汇率大幅升值,对公司在2023年度确认的海外销售收入折算成人民币时产生正面影响。

  公司转子类产品和定子片类产品,本期与上期规格型号差异较小,因此受欧元汇率影响,本期单价呈现上升趋势,而定子类产品与塔筒类产品单价走势与欧元汇率走势存在差异主要受到了型号差异的影响,同型号之间亦呈下降趋势。

  由上表可知,2023年度零部件类风电产品成本构成中材料成本占比达到42.97%,运费成本占比达到18.67%,合计成本占比61.64%,材料成本、运费成本的波动同时对毛利率产生了拉动作用。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模式进行采购,即,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后,根据订单任务和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对于大型风电设备产品,从采购到生产、运输至海外客户签收,周期较长,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产品毛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根据钢材价格走势图,钢材价格自2022年初持续攀升,2022年年初至2022年

  三季度钢材价格一直处于高位。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滞后性,导致2022年全年产品材料成本增加。公司原材料以钢板为主,上期及本期钢板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4,675.63元/吨和4,085.37元/吨,钢板采购价格呈下降的趋势,

  公司零部件类风电产品主要包括转子类、定子类、塔筒类、定子片类等,对应本期与上期单位材料成本变动如下:

  1)转子类产品本期平均材料成本为单套14.80万元,上期平均材料成本为单套16.42万元;

  2)定子类产品本期平均材料成本为单套 1.43万元,上期平均材料成本为单套2.01万元;

  3)塔筒类产品本期平均材料成本为单套140.41万元,上期平均材料成本为单套197.00万元;

  4)定子片类产品本期平均材料成本为单套5.38万元,上期平均材料成本为单套5.37万元。

  公司主要零部件类风电产品单位材料成本均呈现下降态势,进而导致单位成本的下滑。

  综上,鉴于本期较之于上期钢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及采购价格走势,及公司风电产品存在周期较长、成本体现具有滞后性等特点,公司2023年原材料成本的同比下降,导致毛利率有所上升。

  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本期及上期,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66.28%和71.90%。公司通过海运方式运输,主要海上航线包括德国、丹麦、美国等。下图统计了2022-2023年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波动情况,该指数由几条主要国际航线的即期运费加权计算算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球海运价格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2022年,全球运力紧张,海运集装箱一度陷入“一柜难求”的窘境,全球海运运费大幅上升。2023年年初随着疫情的放开,海运费开始不断下降,海运费价格的下降拉低了产品的运输成本,进而拉升了公司的毛利率。

  可以看出公司毛利率走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走势相同,但增幅高于行业均值,主要原因系公司风电产品以出口为主,2023年欧元汇率大幅升值,对公司在2023年度确认的海外销售收入折算成人民币时产生正面影响,进一步带动公司2023年度毛利率的上升。

  综上,公司风电产品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 船舶零部件,切割下料件,工程机械件

  序号 客户 销售业务 收入 占其他业务板块收入比重 成本 毛利率 期末往来余额 负毛利原因

  注1:客户相关期末往来余额正数金额分别列示在“应收账款”科目列示,负数金额在“合同负债”科目列示。

  综上所述,其他业务板块收入产生负毛利,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自营运输船租赁业务受到2023年度国际海运市场显著的下行压力影响,市场需求疲软,运力过剩现象明显,进而导致船舶租金大幅下降。为避免公司自营运输船业务停运,使得船舶处于闲置状态时,对公司现金流和盈利能力造成压力,减少闲置资产折旧损失,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运营效率方面的有效性,故采取低价租赁策略,公司自营运输船租赁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

  1、了解公司与销售、采购及生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生产流程、成本核算方法及核算过程;对材料采购、领料、生产及成本核算记录进行检查和分析,检查公司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3、获取公司的收入明细,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了解公司向客户销售的主要内容,产品定价、客户确认收货的条件及结算方式、主要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等;

  4、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发函金额分别占期末应收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营业收入审定金额的96.83%和96.45%,回函直接确认及经调节后确认金额分别占期末应收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营业收入审定金额的81.07%和77.36%,回函与替代测试合计确认金额占期末应收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营业收入审定金额的 96.83%和96.45%。

  5、对公司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检查相应的签收单据、发票以及合同订单等支持性文件,了解控制权转移时间点及物流情况,审阅公司确认收入方法是否合理,评估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获取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口径一致,符合配比原则;

  8、结合大额及重要性水平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函证,确认采购金额及应付、预付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核查公司与供应商的交易内容、采购金额、往来款余额的线、定价策略核查: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定价机制;

  10、成本倒轧程序:执行成本倒轧程序,检查成本倒轧表,并与原材料、加工费、人工成本等科目的发生额进行勾稽;

  11、查阅公司原材料采购、自主生产、部分委托加工模式及完全委托加工模式下采购的财务明细账及相关入库凭证、资金往来等,核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12、了解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获取主要的采购合同,对采购及成本核算进行穿行测试,了解公司采购和成本核算循环的流程及其内部控制,对公司的采购和成本核算循环执行穿行测试,并对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测试;

  13、获取2023年度主要产品相关材料的采购合同、入库记录、出库记录、销售清单,并进行交叉复核,验证采购、销售及成本结转的线)执行原材料计价测试,及库存商品勾稽程序,核查结转金额的准确性;

  (2)执行收入成本截止性测试,以及期后费用核查,检查是否存在跨期成本费用的情况,获取资产负债表日期后的银行流水及公司日记账,对其中金额较大的支付记录进行抽样核查,识别对应的负债科目是否在正确的会计期间核算及核算的完整性;

  对本期各品类产品进行毛利率复核计算、分析,对于其中异常产品的采购、销售、成本结转过程进行核算验证,并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1、公司本期各大产品板块销售收入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均不存在重大异常,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变化趋势,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情形;

  2、公司风电行业产品本期毛利率变化较大,主要受2023年度采购成本端原材料价格大幅降低,国际海运价格大幅下降,销售收入端欧元汇率大幅升值等因素影响,对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增长产生积极推动作用,相关业务毛利率变动较大具有合理性;

  3、公司其他业务毛利为负,主要由于自营运输船租赁业务受到国际海运市场下行压力冲击,为避免资产闲置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采取“低价租赁”策略具有商业合理性。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于前期以 1.4亿收购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尚和海工)80%股权,相关交易设置了2020年至2022年三年业绩承诺。尚和海工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协议约定交易对手方需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部分业绩补偿款。此外,公司于2020年11月审议通过向尚和海工提供借款不超过 1.5亿元,借款期限两年。尚和海工主营风电租赁业务,报告期风电租赁业务收入1.39亿元,与去年持平,营业成本增长21.09%。请公司补充披露:(1)风电租赁业务成本具体构成及相关前五名成本款项支付对象,结合具体业务模式、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说明在收入持平的情况下,成本大幅增长的原因,相关成本流向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2)截至目前业绩补偿款累计支付情况,相关支付进度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有,请说明相关补救措施;(3)公司前期提供借款具体用途、还款情况、对尚和海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及是否在业绩补偿金额测算中予以考虑。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2)发表意见。

  一、风电租赁业务成本具体构成及相关前五名成本款项支付对象,结合具体业务模式、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说明在收入持平的情况下,成本大幅增长的原因,相关成本流向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报告期内,尚和海工的经营模式是将海上风电安装平台“振江”号出租给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并收取租金。由上表可知,本期在收入持平的情况下,成本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增加。其中,人工成本的增加主要系本期额外支付给船员项目绩效奖金,制造费用的增加主要系本期对船舶进行了保养导致维护保养费增加,以及近年来国内海上事故频发导致保险费增加。

  尚和海工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保险费、维护保养费和其他制造费用等,相关成本流向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二、截至目前业绩补偿款累计支付情况,相关支付进度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有,请说明相关补救措施

  1、截止2022年12月末,尚和海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65.59万元,尚和海工全体股东同意分红1,250万元,尚和海工少数股东承诺将其持有的尚和海工20%的股权对应的分红款250万元支付给公司作为业绩补偿款;

  2、各方约定,尚和海工少数股东分别于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的当年6月30日各支付789.68万元给公司,并承诺优先以其在尚和海工于2023年-2027年的分红款抵偿业绩补偿款。

  3、以上业绩补偿款不含延期支付产生的利息费用,各方约定尚和海工少数股东分期支付的利息按如下方式计算:以当期应支付补偿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自甲方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至当期补偿款实际支付至公司之日计算每期应支付利息,郑文俊同意在分期支付补偿款时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给公司。

  1、2023年7月,振江股份已收到尚和海工少数股东支付的业绩补偿款250万元;

  2、截止2023年12月末,尚和海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933.58万元,预计2024年度振江股份将可收回业绩补偿款约1,000万元,与协议约定的付款进度匹配。

  3、目前尚和海工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尚和海工少数股东能够按约定支付业绩补偿款,累计支付情况正常,相关支付进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期业绩补偿款预计于2024年6月28日前补偿到位。

  1、访谈尚和海工总经理、财务人员等,了解其业务流程、业务模式;检查尚和海工与华电重工签署的船舶租赁合同,取得公司年度销售明细账,结算单据,核对确认收入的线、对尚和海工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重新计算;获取并检查与船务公司签署的船员劳务派遣协议;抽查了生产成本会计凭证,检查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3、获取对赌双方签订的最终关于业绩对赌的补偿方案,了解关于业绩补偿的具体措施和业绩补偿实际支付情况;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或有对价后续计量的相关规定,了解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1、尚和海工本期成本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增加,相关成本流向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2、截至目前业绩补偿款按照《盈利预测补偿的补充协议》正常支付,相关支付进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公司前期提供借款具体用途、还款情况、对尚和海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及是否在业绩补偿金额测算中予以考虑?

  公司前期提供借款主要是为了保证尚和海工的造船、修船进度,加快海工船尽快提船,开展风机吊装业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应利息每年已充分计提并列示尚和海工的财务费用中,即在业绩补偿金额测算中已充分考虑。截至 2023年11月,尚和海工已把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公司。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 年4 月以1.10 亿向公司控股股东收购收购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100%股权,相关交易约定了2023 年至2025 年累计三年业绩承诺。振江电力主营光伏工程业务,2022 年收入4562.4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并表振江电力后光伏工程业务实现收入6248.97 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振江电力2022 年、2023 年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经营现金流等主要财务指标、前五名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对应交易金额、应收款项余额、账龄等;(2)振江电力与公司自 2022 年以来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往来款情况,并结合客户订单、利润构成等情况变化,说明振江电力相关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与公司母子公司交易促进业绩增长的情形,公司前期收购是否充分考虑相关情况的影响,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一、振江电力 2022 年、2023 年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经营现金流等主要财务指标、前五名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对应交易金额、应收款项余额、账龄等

  振江电力主要有机电工程、光伏工程、售电以及制管四类业务。机电工程业务主要是工业厂房建设中的电力设施分包业务;光伏工程业务主要是与客户签订 EPC 工程总/分包合同,负责在指定项目地建设分布/集中式光伏电站,获取光伏建设收入;售电业务主要是自有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的电费收入;制管业务主要是光伏支架的制造销售收入。机电工程、光伏工程两类业务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售电业务按照每月发电量结算单确认收入;制管业务根据客户货物签收单确认收入。上述业务模式都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不存在在某一时间段内按合同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情况。

  注: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大于收入,主要是由于振江电力制管业务对客户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交易采用净额法核算所致,该客户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346.61万元(截至本回复日已全部回款),按照净额法核算的23年收入仅为247.11万元,按总额法核算收入为5,588.15万元。制管业务从2023年8月开始承接,业务模式为:振江电力根据订单内容采购原材料,直接送至昆明振江(振江股份孙公司)处进行委托加工,加工完成后由昆明振江处直接送货至客户仓库,由客户签收后,振江电力根据签收单确认收入;考虑振江电力接到制管订单之后直接委外,自身并无生产能力,故基于业务实质,将该业务在单体层面上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振江股份合并层面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2023年振江电力上述制管业务供应商采购额及往来款余额如下:

  如上主表所示,2023年振江电力实现营业收入10,014.00万元,较2022年增长119.49%,主要系振江电力主营业务光伏EPC工程量增长所致。

  2023年振江电力实现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901.69万元、722.81万元,较2022年分别增长73.27%和119.99%,主要系收入增长带动净利润增加。

  2023年振江电力经营现金流净额为-8,061.74万元,较2022年同比下降,主要系随着振江电力承接光伏EPC工程量增长,经营垫资相应增加所致。

  2 (客户2)江苏钢之达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光伏工程 585.70 - - 不适用

  4 (客户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机电工程、售电业务 508.00 52.65 5.67 1年以内

  1 (客户6)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光伏工程 4,759.60 4,865.59 157.97 1年以内

  2 (客户7)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机电工程、售电业务 1,128.62 259.34 0 1年以内

  二、振江电力与公司自 2022 年以来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往来款情况并结合客户订单、利润构成等情况变化,说明振江电力相关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与公司母子公司交易促进业绩增长的情形,公司前期收购是否充分考虑相关情况的影响,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022年、2023年,振江电力与公司交易金额、交易内容以及往来款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振江电力与振江股份之间交易分为机电工程业务和售电业务,收购前后业务具有一致性。2023年双方之间交易额较2022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因振江股份新增四期厂房建设所致,存在真实商业背景,且属于振江电力正常业务范围,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收益,双方交易往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振江电力与振江股份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机电工程、售电业务,其中机电工程需要相关电力资质门槛,毛利率相对较高;售电业务仅有固定成本,故毛利率较高。与第三方客户的主要业务是光伏工程和制管,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国内光伏行业竞争激烈,客户对价格比较敏感,导致中标的项目毛利率都较低。

  2022年和2023年,振江电力与振江股份之间交易收入占振江电力收入比重分别为26.37%、18.84%,占比较低且呈下降趋势。振江电力2023年收入和业绩增长主要系承接市场化第三方客户的光伏EPC工程量增长所致,不存在通过母子公司交易促进振江电力业绩增长的情形。

  公司前期收购系出于看好风电、光伏电站未来的发展前景,振江电力可以使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延伸,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随着公司的新建项目实施,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公司与振江电力的机电工程类关联交易,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故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多方了解情况,核查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对上述问题的回复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振江电力与振江股份之间的交易属于振江电力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定价机制公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

  年报资料显示:(1)2023年公司出口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64.93%,2021至2023年,相关收入分别为12.18亿元、20.25亿元、24.94亿元,逐年增长。其他应收出口退税款分别为711.01万元、1,106.48万元、136.81万元;(2)其他流动资产中用于出口退税进项税额分别为1156.19万元、1608.45万元、1004.18万元。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出口业务涉及退税政策、退税往来现金流、出口收入与各项税金的勾稽关系。进一步说明出口退税情况和公司出口业务收入的匹配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2】39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报告期内,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生产企业,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无锡航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属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退税政策。

  注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20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14号),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优惠政策。

  注2:手册核销系公司涉及进料对口业务,申报出口退税时,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计划分配率)*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其中计划分配率是企业利用首本从海关取得的手(账)册向税务备案取得。

  注3:振江股份子公司无锡航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贸易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各期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注4:其他流动资产-用于出口退税进项税额为贸易型子公司无锡航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认证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的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

  由上表可知,公司收到的税收返还主要系增值税留抵退税与出口退税构成,与各主要税种勾稽一致。

  公司开展出口业务的境内主体包括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航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昌振江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出口退税情况与境外销售规模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境内出口主体的外销收入按照报关单或境外客户亲自验收/签收口径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海关报关金额大于外销收入,差异原因主要系时间差异因素导致。公司风电类产品主要成交方式为目的地交货(DAP)的客户占比约为 50%。根据这些客户订单的合同条款,公司判断货物在到达指定目的地时控制权转移才确认收入。该类客户主要为欧洲客户,交货地点实际在欧洲和北美,一般运输时间2-3个月,因此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存在时间差异。

  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退税率均与适用的退税率相对应,不符合退税政策的外销部分收入不在申请范围内,未计入申请免抵退税、免退税收入金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2号)第四条“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即取消了当年出口货物须在次年 4月份申报期前申报完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并结合各期期末留抵税额的情况申报免抵退税、免退税收入金额,故申请免抵退税、免退税申报收入金额与当期外销出口收入存在差异,根据实际计算出的出口退税率与适用的退税率相对应,实际出口退税情况和公司出口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1、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了解出口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报关、产品和单据的流转过程及大致出口周期等情况;

  2、对销售与收款循环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程序,获取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提单、收入确认外部证明文件;

  3、获取公司海关出口数据与外销收入进行核对,对外销收入进行细节测试和截止性测试;

  4、获取报告期内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及出口退税明细账,测算并核查销售收入与出口退税的匹配性;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平台获取报告期各期公司出口退税申报表和退税款银行回执单据;

  公司出口退税符合相关税收规定,退税往来现金流、出口收入与各项税金存在勾稽关系,出口退税情况和出口业务收入具备匹配性。

  关于存货。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2.09亿元,同比增长5.10%,占总资产的比重19.01%。其中原材料账面余额2.70亿元,同比增长21.45%;委托加工材料3562.6万元,同比增长182.15%。整体存货周转天数达139.66天,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911.9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原材料主要内容,对应主要业务,结合市场需求、采购单价等情况,说明原材料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主要业务或产品的存货构成、周转情况,说明存货周转天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处于合理水平,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委托加工物资具体内容、对应业务、存放地点、管理与盘点方法,期末金额增长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原材料主要内容,对应主要业务,结合市场需求、采购单价等情况,说明原材料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风电、光伏、紧固件及其他四大业务板块,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订单任务和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进而进行原材料采购。

  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征,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型号众多。本期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板材类、型材类、紧固件类、五金类、整机零件类以及其余零星原料,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板材类 钢板、不锈钢板、铝板、花纹板、花纹铝板、镀锌板、热轧卷板、镀锌卷等

  型材类 圆钢、无缝管、方管、矩形管、锻件、H型钢、镀镁铝锌带钢、角钢、槽钢、卷板、镀铝镁锌卷、线材等

  整机零件类 该部分原材料主要受客户所下达的订单影响,公司可自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将采购的原料与公司自有的原料进行组装,进行整机销售,主要原材料包括变压器、AA3控制面板、风机管道组件、偏航电机、偏航卡钳底部块、未磁化磁铁等

  本期公司期末原材料账面余额26,994.38万元,其中原材料占比最高的业务板块为风电板块,占比约43.71%,占比最高的原材料类别为板材类,占比约32.90%。

  公司原材料主要由板材类、型材类、整机零件类三部分构成,2023年末占原材料余额比重约为74.35%,本期原材料余额上升亦主要受该三类原材料影响。

  数量 单价(元/kg) 账面余额 占比 数量 单价(元/kg) 账面余额 占比 单价变动 账面余额变动

  注:同一类别下原材料品类、型号众多,具体价格差异较大,上表列示的原材料单价为该类原材料的期末平均单价。

  由上表可知,本期原材料期末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光伏板块下型材类原材料存量的上升,自上期末的 722.29吨上升至本期末的 1,829.14吨,余额自上期末的3,406.00万元上升至本期末的7,846.04万元,增加约4,440.04万元。

  由上表可知,本期末光伏板块下型材类原材账面余额上升的原因主要源自两个方面:

  1、本期振江股份母公司光伏板块的产销量均出现大幅上升,对应增加了期末的光伏板块原材料储备,由上期末的3,406.00万元上升至本期末的5,187.81万元,增加约1,781.81万元,大幅增加了本期原材料的期末余额。

  2、本期公司在美国新设的孙公司(以下简称美国振江)开始试生产,该孙公司主要从事光伏支架的制造加工销售,故美国振江亦增加了光伏板块原材料的储备,截止期末,美国振江在手订单折合人民币约0.38亿元,美国振江型材类原材料期末余额折合人民币2,608.20万元,大幅增加了本期原材料的期末余额。

  序号 客户 2023年度交易金额(美元) 2023年度交易金额(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 2023年度交易金额(美元) 2023年度交易金额(人民币)

  注2:供应商2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形,主要系美国振江成立初期供应商渠道不足,联系该客户代为采购钢材原材料。美国振江由于订单需要储备较多原材料,故对其采购额相对较大。

  综上所述,原材料期末余额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光伏板块下型材类原材料账面余额的上升,一方面由于母公司产销量的上升,另一方面由于新设美国振江的试生产,综合拉动了本期原材料余额的上升,公司原材料的上升存在合理性。

  二、主要业务或产品的存货构成、周转情况,说明存货周转天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处于合理水平,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主要风电产品、光伏产品和紧固件产品三大业务板块,截止期末对应存货余额分别为85,592.50万元、13,332.31万元和15,630.75万元,对应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85.98天、43.07天和188.56天。

  公司风电板块产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85.98天与同行业平均值199.88天较为接近,略低于平均值,公司风电板块产品周转情况良好。

  公司光伏板块产品存货周转天数为43.07天远低于同行业平均值103.81天,主要原因系光伏板块下产品类别存在差异,较之于同行业振江股份主要收入来源系风电板块,光伏板块规模相对较小,故公司光伏产品基本集中于销售光伏支架相关的钢结构件,而同行业主要收入来源即是光伏板块,通常同时兼营光伏电站的建设和光伏支架的销售,电站建设属于工程类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存货的周转速度,公司光伏板块产品周转天数低于行业平均值存在合理性。

  公司紧固件板块产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88.56天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值184.01天,与同行业平均值较为相近,处于合理水平。

  公司风电板块产品存货跌价准备比例约为2.44%,与行业平均值3.17%相对较为接近,差异较小。

  公司光伏板块产品存货跌价比例为 0.89%略低于行业平均值 2.78%,主要源自两方面的原因:

  ①光伏板块下产品类别存在差异,较之于同行业振江股份主要收入来源系风电板块,光伏板块规模相对较小,故公司光伏产品基本集中于销售光伏支架相关的钢结构件,而同行业主要收入来源即是光伏板块,通常同时兼营光伏电站的建设和光伏支架的销售;

  ②公司光伏板块产品“以销定产”,在定价时通常会根据预估的成本保持一定金额的毛利加成,因此在考虑销售费用率、运费率和税费率以后仍能保持盈利,公司少量的光伏板块产品跌价主要源自母公司少量闲置的圆管,已按废钢计提跌价。

  公司紧固件板块产品存货跌价比例为8.21%略低于行业平均值11.80%,主要系受到了同行业晋亿实业的影响,该公司因存货规模较大及周转率较低,存在较多长库龄存货,致使存货跌价比例偏高,剔除该同行业公司后,公司紧固件板块存货跌价比例与同行业较为接近,略高于同行业均值。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合理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根据存货跌价计提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师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合理、充分。

  三、委托加工物资具体内容、对应业务、存放地点、管理与盘点方法,期末金额增长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受制于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公司风电产品、光伏产品及紧固件产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外协:风电产品方面,公司关键风电部件和核心工序为自主生产,部分非关键部件和简单机械加工工序通过外协加工实现;光伏产品方面,公司光伏设备产品样件开发、工艺技术改进等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在自主开发样件并严格控制工艺、生产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外协加工或是外购合格产品等形式补充产能缺口;紧固件产品方面,公司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将制成的螺丝螺母成品,通过外协的方式进行镀锌加工。由于风电产品的外协工序相对较为简单,周期较短,因此期末通常无余额。故公司本期委托加工物资均集中于光伏板块和紧固件板块,明细如下:

  可以看出本期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出现大幅增长,自上期的1,262.66万元增长至本期的3,562.60万元,涨幅达182.15%,增加了2,299.93万元,而增量主要源自Next圆管,该类别委托加工物资自上期的445.82万元增加至本期的2,572.57万元,增量达2,126.75万元,增幅达477.04%,直接带动了公司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的攀升。

  Next圆管,系客户的定制化产品。该客户注册地位于美国特拉华州,是一家遍布全球的太阳能追踪支架集成商,公司生产的圆管在其太阳能电池板支架搭建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期NEXTracker因扩充了产能,增加了向公司采购圆管的数量,故委托加工物资中Next圆管的期末余额出现大幅攀升。

  截止2024年一季度末,2023年末的委托加工物资基本已完工入库并完成销售,各期末Next圆管的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期末Next圆管委外的存量与期后一季度Next圆管销售收入呈同趋势变动,变动幅度亦基本相同,期末的Next圆管存量基本会在期后的一季度完成销售。同时客户NEXTracker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4.80亿美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4.03亿美元,增幅达到19.11%,与其向公司采购Next圆管的采购量呈同方向变动,印证了期末Next圆管账面余额增加的合理性。

  综上,公司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的增加,主要源自Next圆管期末余额的上升,客户NEXTracker增加了向公司的采购量,拉动了公司期末委托加工物资金额的增长,其增长具备合理性。

  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均存放于各委托加工商(外协单位)处,委托加工物资在各主要外协单位的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委外物资主要存在在五家外协单位中,合计约占公司委托加工物资总额的80.62%。为保证委托加工物资的真实、完整、准确,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主要由外协部(包括外协部、太阳能事业部)负责跟踪委托加工物资的生产进度,清点存货数量,完成委托加工物资系统单据的录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公司及各子公司材料仓库收到集团采购部、子公司生产计划部安排外发加工的通知后,按照通知上要求的品名、规格、数量,整理准备所需原材料,外协部根据通知内容填写出门证,安排向内、外部加工单位发出原材料,出门证的客户联随原材料一并发出。外协部在存货系统中录入领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发货并生成出库单,作为财务部门会计核算的依据。

  发出委外加工物资的集团、各子公司材料仓库,收到内、外部加工单位退回的多余材料,经清点以及质检后,办理材料退库库手续及仓库账务处理。

  收到内、外部加工单位加工完成的半成品,由外协部清点数量,由质检部门完成质量检验后,在签收单上共同签字。同时由外协部在企简系统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经审核后,由仓库入库并生成入库单,作为财务部门会计核算的依据。

  对于存放在外协单位的委托加工物资,公司相关仓库部门在月底前通过采购部门、外协部门与对方核对委托加工物资的结存数。若核对结果有差异,会同采购部门、外协部门及时查明原因,经基地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作出处理。核对无误的,会取得有对方单位签字盖章的对账单,将原件报送财务部门,仓库、采购、外协部门保留复印件。

  仓库部门每月根据委托加工物资自盘结果编制盘点报表。在仓库自盘过程中发现的盘点差异,均会及时查明原因,将存货盘盈盘亏的结果及原因记录在盘点报表中。

  报表由盘点人员和仓库主管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门审核,并由财务部门报基地总经理审批,对差异作出账务调整。

  会计师在年末前往外协单位处对委托加工物资进行盘点,对委托加工物资的真实完整准确性进行核查。

  监盘过程 (1)会计师于监盘前,先获取了公司的存货盘点计划并对其合理性进行了复核,了解了公司存货盘点范围、方法、人员分工及时间安排等; (2)根据公司的存货盘点计划,制定了对应的存货监盘计划,以确定存货监盘的目标、范围、时间安排及人员分工、监盘的要点及关注的事项等; (3)监盘当日,会计师共分成3个小组,监盘过程中,盘点人员清点数量,并识别瑕疵品等,会计师进行观察,并抽取样本拍照留存; (4)监盘过程中,存货处于停止发货状态,对于已盘点的存货由盘点人员进行标记,防止重复盘点; (5)盘点结束后,由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员在监盘表上签字确认。

  通过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定期的方法,结合年审会计师年末的监盘,可合理保证公司委托加工物资的准确性。

  1、对采购与付款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 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3、执行细节测试,抽查采购合同、入库单、结算单、发票等资料,并对往来余额或发生额较大的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以确认交易、存货的线、对期末存货进行计价测试,确认期末结存存货金额的合理、准确性;

  5、执行截止测试,选取报表日前后出入库支持性文件,确认期末存货截止的准确性;

  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振江(江阴工厂) 保荐机构、会计师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 天津工厂(含外协单位) 保荐机构、会计师

  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9日 连云港工厂 保荐机构、会计师

  年审会计师对存放在公司以及外协单位的存货进行了监盘,监盘结果显示公司及外协单位对存货进行了较好的管理,各期末盘点及监盘结果未见重大差异。

  7、检查期末结存存货明细表及存货库龄表,结合存货监盘结果,核对期末存货分类、数量以及状态;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选取大额存货评价存货估计售价的合理性,复核估计售价是否与订单或市场销售价格一致;

  (3)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5)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1、公司原材料金额的变动主要受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影响,期末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

  2、公司2023年度各业务板块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水平,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1.84亿元,同比增长52.98%,前五名预付对象合计占比为59.16%,集中度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对应具体业务、款项性质、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是否系新增供应商及期后货物的到货情况等;(2)结合具体业务开展及业务模式、结算政策等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入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前五名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对应具体业务、款项性质、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是否系新增供应商及期后货物的到货情况等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款项性质 是否新增供应商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天津齐华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2011-04-18 预付材料款 否 否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等。

  霸州市三钢科技有限公司 2014-05-22 预付材料款 否 否 金属表面处理技术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钢管、镀锌铝镁制品、彩涂制品、镀锌制品、冷轧制品;带钢加工等。

  北京京晋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06-21 预付材料款 否 否 技术开发、转让;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钢材、金属材料、五金、润滑油、机械设备。

  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 2002-06-21 预付材料款 否 否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

  公司生产、销售的风电、光伏产品等属于非标产品,生产中所用钢材通常需要公司预付款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预付款项以及期后转销(截止2024年4月30日)情况如下:

  前五大供应商预付款为10,912.54万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59.16%,该等预付款项账龄均为一年以内。截止2024年4月30日,上述款项期后转销10,411.23万元,结转率为95.41%。尚未转销的金额为501.31万元,主要系公司与海外供应商签订协议,供应商按合同交期交货,截止2024年4月30日,产品所需材料尚未到货导致部分预付账款尚未结转,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具体业务开展及业务模式、结算政策等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入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的情形。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业务模式。业务流程为采购原材料(多采用现款结算)、安排生产、组织运输、产品收入确认、最后收回货款。主要产品包括机舱罩、转子房、定子段、塔筒等风电设备产品,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追踪式光伏支架等光伏设备产品以及光热设备产品;紧固件主要为汽车、风电光伏、铁路、工程机械、电子等行业提供具有防松性能的高品质紧固件。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以预付款方式进行采购符合行业惯例。公司生产建设用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钢材,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根据行业惯例,大部分钢材供应商要求预付至少30%-60%货款,公司重要钢材供应商结算方式为发货前付清全部货款,预付钢材款金额较大。公司近两年光伏业务收入由45,248.53万元增长至96,507.72万元,同比增长113.28%,2023年度光伏订单增加,因此生产用原材料采购需求及规模增加,致使预付账款不断增长,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相吻合,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不存在预付对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1、查阅公司采购循环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文件,了解和评估公司采购循环相关内控制度的设计,并测试运行有效性;

  2、获取预付账款明细账,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审计,查核有无供应商多头挂账的情况;

  5、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情况,根据期末余额和当期发生额,选取一定比例供应商进行函证,获取供应商回函,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进一步实施替代程序,且严格控制发函、回函等函证过程;

  6、了解公司重要预付供应商的期后到货情况,检查合同有关交付货物时间以及货款结算的约定情况是否与实际履行情况一致;

  7、通过企查查等信息平台,核实供应商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对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与其他非关联关系供应商交易情况进行比对,核实交易是否公允等情况;

  8、对大额预付款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供应商的业务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与供应商之间的不当关系或交易。

  1、前五名预付对象均为公司的材料供应商,并长期与公司合作,期后到货情况正常;

  2、公司期末预付款项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入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的情形。

  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9096.09万元,同比增长 41.74%。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对象、成立时间、对应业务模式、产生有关应收款的原因和合理性,核实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成立时间 对应业务模式 对应业务 产生有关应收款的原因 款项是否存在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相关方

  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 75.00 2014年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等。 风电 按租赁物购买价款的6%支付租赁保证金。 否

  广西桂芯智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50.00 2022年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设工程施工等。 光伏 取得项目联营资质后的5个工作日、交付调研成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500万元履约保证金 否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860.00 43.00 2016年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等。 风电 按租赁物购买价款的10%或15%支付租赁保证金 否

  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15.00 25.75 2013年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等。 风电 按融资租赁协议约定从放款本金中一次扣除 否

  注:广西桂芯智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桂芯)主要从事新能源风电、光伏的开发与投资业务。期末其他应收广西桂芯主要系子公司江苏振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风新能)承做集中式光伏/风电的项目施工,广西桂芯负责前期的开发咨询。若项目中止或振风新能退出项目,该笔款项将退还给振风新能。因款项具有保证金性质,故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

  由上表可知,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 41.74%,主要系保证金及押金增长了3,860.87万元所致。公司各类保证金及押金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增加主要由于:(1)公司业务不断扩张,资金需求加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筹资,合计新增融资租赁保证金1,276.92万元,与融资租赁借款余额变动趋势一致;(2)公司为开发国内新能源光伏、风电项目,与广西桂芯智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达成开发合作并累计支付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3)公司为开拓海外市场,本期新设立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支付租房押金639.35万元。

  1、查阅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了解和评估公司资金管理、投资筹资相关内控制度的设计,并测试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其他应收款中主要单位交易合同,查阅有关与保证金相关的关键条款,核实其他应收款线、查询与公司发生大额往来的单位的工商信息,核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对与公司发生大额往来的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其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交易背景和交易流程,确认其与公司的合作情况,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纠纷或法律诉讼,确认账面其他应收款金额是否线、执行独立函证程序,对重要的往来单位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其发生额进行函证。

  经核查,公司其他应收款增长原因合理,不存在相关款项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的情形。

  关于管理费用。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3年公司发生管理费用1.41亿元,同比增长104.46%。其中,咨询服务费增长164.24%;差旅费及招待费增长159.95%。此外,公司长期向关联方苏州企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简信息)采购信息平台服务费,期末存在对其预付款项62.8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管理费用前五名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或潜在关联关系、支付金额、支付性质等;(2)咨询服务费、差旅费及招待费前五名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或潜在关联关系、支付金额、发生具体原因等,相关费用增长的合理性;(3)企简信息平台服务费具体内容,业务发生背景,预付款账龄、发生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管理费用前五名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或潜在关联关系、支付金额、支付性质等;

  1 (供应商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37.18 中介机构费 否

  2 (供应商2)常州市合家欢绿色蔬菜种植有限公司 219.66 食堂费用 否

  3 (供应商3)深圳市航能氢醇能源创新研究院 198.02 咨询服务费 否

  5 (供应商4)深圳市前海鼎晖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9.92 咨询服务费 否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震在苏州企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且担任执行董事,已作为关联交易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此外未发现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支付前五名涉及关联关系或者潜在关联关系。

  二、咨询服务费、差旅费及招待费前五名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或潜在关联关系、支付金额、发生具体原因等,相关费用增长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咨询服务费共发生1,586.85万元,其中支付前五名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发生具体原因列示如下:

  1 (供应商1)深圳市航能氢醇能源创新研究院 198.02 12.48% 该研究院主要负责氢醇能源电动系统的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和示范配套研究,公司所付款项定向用于氢醇电动重卡、氢醇电动冷链车、液态储能超充一体化产品及技术验证。后研发生产出一台重卡样车,经综合考量市场定位及长远发展,继续投入生产并不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故公司终止与该研究院的合作,合同中约定的5年理事资格实际并不能履行,在合作期间,双方合作研发生产出了一台重卡 样车,可视作委托研发费用,因其并无具体的研发立项,故一次性计管理费用-服务费。 否

  2 苏州企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 188.68 11.89% 该司为振江股份提供信息平台租赁服务,为满足公司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的需求所签订的软件租赁合同。 是

  3 (供应商2)深圳市前海鼎晖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9.92 11.34% 该司为振江股份提供产业规划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提供新能源产业链战略规划、新能源产业链投资及投资落地推进服务。 否

  4 (供应商3)江苏飞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22.00 7.69% 该司为振江股份提供安全服务,保障公司指定区域的的人员及财务安全,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否

  5 (供应商4)江阴市利港街道都轩贸易代理服务部 75.00 4.73% 该司为一家从事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的公司,因公司经营需要,为公司提供投融资类咨询服务。 否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震在苏州企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且担任执行董事,已作为关联交易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此外未发现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支付前五名涉及关联关系或者潜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增长约 986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所示: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大额咨询服务费主要为支付给上述公司的咨询服务费用,发生原因主要系为公司提供相应的产业规划咨询服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及信息平台租赁服务,均为公司规模增长而对生产经营、规范管理、技术咨询需求提升所需。

  2、公司较2022年业务规模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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